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背景简介
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业务发展部 张武
一、绿色建材相关政策文件介绍
1、绿色建筑行动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1月1日
相关内容摘要:
一、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面临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以绿色、循环、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扎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对转变城乡建设模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切实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完善标准体系
• 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完善建筑节能标准,科学合理地提高标准要求。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适合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3年完成《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订工作,完善住宅、办公楼、商场、宾馆的评价标准,出台学校、医院、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的评价标准。
• 尽快制(修)订绿色建筑相关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标准,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和标准体系。
• 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研究制定基于实际用能状况,覆盖不同气候区、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能耗限额,
• 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质检等部门完善绿色建材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装修材料有害物限量标准,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标准规范。
(七)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
• 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
• 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利用,到2015年末,标准抗压强度60兆帕以上混凝土用量达到总用量的10%,屈服强度400兆帕以上热轧带肋钢筋用量达到总用量的45%。
• 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 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城市城区限制使用粘土制品,县城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要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编制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规范市场消费。
• 质检、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和稽查,杜绝性能不达标的建材进入市场。
• 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2、中国制造2025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制造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5月8日
相关内容摘要:
二、战略方针和目标
(一)、基本方针
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自主发展、开放合作
(三)、战略目标
第一步,到2025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我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
三、战略任务和重点
围绕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中国制造2025》明确了9项战略任务和重点:
(一)、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
(二)、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
(三)、强化工业基础能力;
(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五)、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六)、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
(七)、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
(八)、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
(九)、提高制造业国际化发展水平。
(五)、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全面推进钢铁、有色、化工、建材、轻工、印染等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持续提升电机、锅炉、内燃机及电器等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和技术。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大幅降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使用能耗及限用物质含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和绿色基站,大力促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发展绿色园区,推进工业园区产业耦合,实现近零排放。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壮大绿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强化绿色监管,健全节能环保法规、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监察,推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开展绿色评价。
3、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发展,我们制定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8月31日
相关内容摘要:
目的及意义: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我国建材工业资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产能严重过剩、经济效益下滑,绿色建材发展滞后、生产占比低、应用范围小。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是拉动绿色消费、引导绿色发展、促进结构优化、加快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为加快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等要求,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需求为牵引,以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主要目的,以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行动目标:
到2018年,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应用比例达到70%,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提高到80%
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四)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按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抓紧出台实施细则和各类建材产品的绿色评价技术要求。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筑业和消费者选材,促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五)构建绿色建材信息系统。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试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机制,疏通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平台。
(六)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围绕绿色建筑需求和建材工业发展方向,重点开展通用建筑材料、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与建筑室内外环境保护等方面材料和产品的绿色评价工作。在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和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中强化对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各类试点示范工程和推广项目中,进一步明确对绿色建材使用的规定。
十、强化组织实施行动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协调机制。加强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绿色建材生产、使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
(二十七)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利用现有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技术改造。研究制定财税、价格等相关政策,激励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玻璃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材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绿色建材发展专项资金,对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信系统。研究制定建材下乡专项财政补贴和钢结构部品生产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十)开展宣传教育和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有关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
各地要结合本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发展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区绿色建材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地区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各项工作。
4、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科(2014)75号】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支撑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改善需求结构,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2014年5月21日
5、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有关要求,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10月14日
二、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进展
1、2014年5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2、2015年2月13日,工信部印发《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
3、2015年4月9日,住建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针对7类产品的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并组织相关机构开展第一批绿色建材试评价工作,以及评价技术导则的验证工作。
4、2015年5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
5、2015年9月1日,工信部和住建部联合出台《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
6、2015年10月14日,住建部、工信部正式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版)
7、2015年10月14日,住建部、工信部正式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版)
8、2016年5月27日,我国第一批绿色建材标识在京发布。这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两部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国制造2025》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以来,共32家企业45个产品获得首批三星级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标志着我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取得了良好开端。
9、2016年11月1日,对已通过现场评价的三家三星级保温材料企业(泰石岩棉有限公司、华美节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古云阳光岩棉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公示。